域名备案短信息核验试点工作通知
在原甘肃、西藏、宁夏、海南、新疆、青海、天津7个省市自治区的基础上,增加15个省市自治区
一、本次试点工作开展地区为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云南等15省(区、市)。
1.第一批次:2018年9月10日,浙江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云南等7省(区、市)开展试点工作。
2.第二批次:2018年9月24日,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等8省(区)开展试点工作。
二、具体业务核验流程:
备案系统短信息核验涉及新增备案、备案变更(包括新增接入和新增网站)和变更手机号码三项业务。对于新增备案及变更备案业务,用户通过接入服务企业向备案系统提交业务申请后,备案系统向用户提交的备案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息验证码,用户需将短信息验证码、手机号码、证件号码后六位填入部备案系统核验页面完成核验后,再由相应通信管理局进行备案审核。对于变更手机号码业务,用户提交业务申请后,需同时提交新的手机号码信息,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按上述流程完成短信息核验工作。
三、用户核验方式:
1.点击手机短信中的短链接,进行验证。
2.登录所在省份备案系统网站,点击“备案短信核验”进行验证。
四、验证发送号码:
电信接入号:106598051001;
联通接入号:10655113;
移动接入号:1065750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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